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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漯河专技人才管理发布时间:2014-05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推荐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推荐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一般从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产生。优先推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推荐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数量。各地各部门按照分配的控制指标数(附件1)推荐,不得超指标推荐。以下人选可不占指标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推荐程序。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向所属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提出我省拟推荐人选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上“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所有申报材料务于2014年6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619A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严肃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坚持严格条件,宁缺毋滥,将高质量人选推荐出来。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地区、部门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联系人:付承香  王攀

    联系电话:0371-69690111   69690297


                                                                   2014年5月7日